職場霸凌新制上路,雇主不能再只當作內部管理問題 Post published:2026-07-20 Post category:法規動態 職場霸凌已不只是公司內部管理問題,而是可能涉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責任的法律風險。 自115年7月1日起,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規範事業單位人員若利用職務或權勢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不當言詞或行為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即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例如主管長期在會議中以羞辱性言語責罵特定員工,或刻意排除其參與必要會議、取得工作資訊,使員工承受明顯身心壓力,雇主即不能只要求員工自行協調或忍耐,而應採取調查、協助、保護及必要改善措施。 企業若未建立完整申訴、調查與保護機制,未來可能面臨行政裁罰、民事賠償及企業聲譽風險。 職場尊嚴的維護,已是企業合規治理不可忽視的一環;若您對相關規範或處理程序有疑問,歡迎與兆宇團隊聯繫。 撰文 |兆宇國際法律事務所 Read more articles Previous Post告別自動扣款陷阱!電商訂閱新法即將上路 You Might Also Like 為完善勞工權益,最低工資法上路 2024-01-12 大型商場持有大量會員資料,個資要如何維護? 2023-08-09 再生醫療法公佈滿一週年——可能對人民造成的影響 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