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currently viewing 私刑正義大翻車!帶頭霸凌的網友們可能會承擔哪些責任呢?

私刑正義大翻車!帶頭霸凌的網友們可能會承擔哪些責任呢?

月前一名11個月大的女嬰在保母家中頭部受到重擊,送醫不治。該起事件之後遭到網紅披露,引起網友群情激憤,不僅在網路上對於保母及其家人多有言語霸凌,甚至衝到保母的住處丟雞蛋、撒冥紙。但該事件經過檢察官詳盡調查後,竟全案大逆轉,女嬰的死因疑似是因為吸入父親吸毒的煙霧所致,因此保母獲得不起訴處得以沉冤得雪。然而,網友們的霸凌行為卻早已使得保母及其家人的工作及生活受到影響,那麼究竟網友們的不理智行為可能須負擔那些責任呢?

首先,憤怒的網友們包圍保母住家,在外叫囂、謾罵的行為,可能會被認為已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規定的「任意聚眾,而有妨害公共秩序」要件,如果網友們在員警勸離後仍然不離開而持續逗留在該處叫囂、謾罵的話,就可能因此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1款的規定,將遭處以拘留或罰鍰等之處罰。尤有甚者,更可能因此被認為屬於刑法第150條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的行為,蒙受刑事責任風險。

再者,網友們透過肉搜的方式,找出保母及其家人的社群網站以及個人資料,進而在網路上公布渠等的個人資料,且號召群眾湧入渠等的社群軟體大量留言辱罵,以上的行為也並非沒有問題。首先,光是肉搜他人資料再公布相關資訊,便極有可能因此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另一方面,網友們在網路上對保母及其家人留下不雅辱罵的言論,或是留言威脅、恐嚇保母及其家人,這些也都極有可能涉犯刑法上的恐嚇罪、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

此外,因為公然侮辱罪所規定「侮辱」行為,不只包括直接對他人為謾罵、嘲笑等言語或文字的行為;也涵蓋了以舉動或其他形式為謾罵或嘲弄,而足以產生輕蔑被害人人格的情況。從而,網友們在眾目睽睽之下,向保母的住處丟雞蛋、撒冥紙,除了會將公共環境弄得亂七八糟之外,這些行為也都可能被認為是屬於汙衊他人人格而足以貶損他人在名譽評價之侮辱行為,進而成立公然侮辱罪。

綜上所述,社會大眾能夠秉持心中的公正,追求實現社會正義是一件好事,但千萬不能因此矯枉過正,甚至在事實真相尚未明朗之前,就在氣憤之下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行為,這麼做除了可能使自己蒙受行政、民事及刑事責任之外,更將使自己從正義的維護者轉變成為加害者,反而有悖最初追求社會正義的初衷。

撰文 | 李冠亨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