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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送不到家──談線上購物的侷限性

【前言】

去年新冠疫情爆發後,三級警戒持續,致使酒吧、餐酒館等聚會場所,因禁止內用而受到嚴重的經濟衝擊,且對民眾而言,三級警戒改變了許多人的生活習慣,也讓民眾更依賴線上購物,但線上購物是否能滿足所有人的購物需求?對喜歡在家或是在外喝點小酒的人,線上購物確實沒辦法滿足這些需求。因此,網紅議員呱吉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出了針對菸酒管理法第30條的倡議,希望能讓菸酒管理法與時俱進,而財務部也有所回應。

【菸酒管理法】

從現行的菸酒管理法第4條、第30條,只要是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5%之飲料,都不能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讓民眾購買。從條文可見,菸酒管理法所禁止的銷售通路的共同點在於:沒辦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的年齡,而這也是財務部回應的主要理由。然而,這也造成了網路平台購物的侷限性,也在疫情期間讓民眾、業者都出現生活上的不便利。

【有無替代方案】

財政部避免讓未成年人透過無法確認年齡的通路購買酒精的出發點,確實有重大公共利益存在,然而,能否因為這個出發點擴張到禁止所有民眾以網路等通路購買,確實對習慣網路購物的現代人來說,造成非常大的不便利,因此,出現鬆綁的替代方案如:「限制交易的工具限於信用卡或轉帳付款」或是「收貨時需要檢視身分證確認年齡」等,以避免未成年人透過網路而購入酒精,但必須坦言,倡議中所提出的替代方案,都存在許多漏洞,仍有待進一步評估。

【小結】

現行菸酒管理法造成網購平台上的酒商只能商品展示,而沒辦法進行進行實際上的磋商,詳細狀況仍需要到實體店面才能購買,對消費習慣已經有所改變的現代消費者來說,確實不甚便利,但因政府政策的考量,為了保障國民健康的重大公共利益,在生活便利性上也必然會有所退讓,但如何在線上購物的便利性與國家管制手段的必要性間取得平衡,仍有待政府與人民間的齊心協力。

撰文 ★ 潘俊廷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