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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ChatGPT寫論文,是否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

近期ChatGPT應用掀起浪潮,然而善用與過度使用的界線太過於模糊,國內外學術界、科研界、藝術創作領域皆出現大量抄襲爭議;究竟現行法律是否可規範使用ChatGPT產生的智慧財產權爭議?大量使用ChatGPT查詢結果所撰寫的論文是否可視為五鬼搬運後的抄襲產物?又應如何避免學生過度依賴ChatGPT完成作業?兆宇為您細說分明。

首先,我們要先來了解什麼是「抄襲」,抄襲一詞在著作權法上的意義就是不法重製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而所謂不法重製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則是指在未經著作財產權人授與重製權或同意的情形下有重製他人著作的行為而且該重製行為不具備合理使用的情形。再來,依照我國的著作權法,如果一個作品要受到著作權保護,就必須是具有「原創性」的「創作」,因此我國法院對於有無「原創性」的判斷及相當重要,其主要是參考:是否係獨立創作完成,而非抄襲自他人著作者;是否為自然人之精神創作;是否足以表現著作人之個性或獨特性等。

所以從上述對於「抄襲」和「創作」的定義我們可以知道,因為ChatGPT上產出之作品不具有自然人之精神創作,也無法表現著作人之個性或獨特性,是沒辦法稱之為具有原創性的創作的,也因此按照我國現行法的規範,藉由ChatGPT上的資料產出作品,不會被定義為法律上的「創作」,從ChatGPT上取得之資料自然也不會有被定義為「抄襲」的可能。但是,就算大量使用ChatGPT產出的作品沒有法律責任,也不代表沒有學術倫理或誠信的相關問題,所以並不鼓勵大家過度使用ChatGPT上之資料來佯稱是自己的創作喔!

最後,與其利用法律追著日新月異的科技步伐事後防堵抄襲的產生,更應該將學術倫理教育向下扎根,從國小、國高中時期建立學生學術倫理的觀念,並教導學生們人工智能的優缺點,將人工智慧缺乏深度、缺乏具體細節等缺陷告知學生們,以此鼓勵學生們製作出更有批判性思維和原創性的觀點,培養創新、創造力和批判性思維,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避免抄襲事件一再重複發生。

撰文 | 蔡瑋軒 律師